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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4M - 競賽作品材料規範更新

2018/5/17

簡章更新如下:

 

簡章8.3.3更新
作品材料:參賽隊伍須攜帶未經組合的零件,使用之塑膠積木零件須經安全認證,其材質須經過國家級合格認證安全無毒的材料,認證參考如下:CE (歐洲)、ASTM (美國)、ST (臺灣)、CCC (中國)..等,非塑膠積木零件則不在此限,參賽隊伍皆有提出使用之零件安全證明之義務,機器人構件不可使用金屬材料,若攜帶未認證之塑膠積木材料或是違規材料進行作品組裝,經檢舉後查證屬實,視情節予以扣分或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,同時也請參賽隊伍妥善保管所屬零件,以免遺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