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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7/27
依「所得稅法」及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規定,競賽獎金皆需列入所得並代扣稅額。
請依下列說明檢附相關資料以供申報:
(一)扣繳標準
1.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營利事業(含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)給付金額超過NT20,000元扣繳10%所得稅額。
2.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營利事業(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)無論金額多寡扣繳20%所得稅額。
更多詳細資訊,請參考以下檔案連結:
http://www.worldgreenmech.com/images/FileUpload/118_2018%E4%B8%96%E7%95%8C%E6%A9%9F%E9%97%9C%E7%8E%8B%E7%AB%B6%E8%B3%BD%E7%8D%8E%E9%87%91%E6%AA%A2%E9%99%84%E8%B3%87%E6%96%99.pdf